2024年8月28日 · 独立储能是指利用除抽水蓄能外的物理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相变储能等技术,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市场运营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
2022年7月25日 · 6月7日,发改委和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明确独立储能主体地位,明确独立储能跨市场交易
2023年6月5日 ·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鼓励探索建设共享储能。
2024年2月20日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指出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 府性基金及附加,约减少储能电站度电成本0.1-0.2元/kWh。
2 天之前 · 在此情况下,独立共享储能作为一种融合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储能解决方案,逐步崭露头角: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多个新能源电站或用户共同使用,无需各自建设独立的储能设施,大大降低了发电企业及用户的初始投资成本。
2024年4月8日 · 2023年,我国独立/共享储能装机量为13.8GW/30.5GWh,占全方位国新型储能装机量的60%,在我国新型储能行业占据重要地位。 以1.4元/Wh的EPC价格计算,2023年我国独立储能建设投资可超400亿元。
2023年5月5日 · 《方案》提出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容量电价机制,即将容量电价对应的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探索替代输配电的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 建议积极探索竞争性两部制电价机制,通过竞价模式降低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建议积极整合电源、电网和用户侧储能资源,采取共享储能模式,争取多重收益。 图 :电网侧储能商业模式.
2022年4月19日 · 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可以接受调度机构统一调管,凭借有功、无功、四象限连续可调及百毫秒级快速响应调节的优点,可以为
2024年8月30日 · 独立储能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部分,拥有多样化的盈利模式,以适应不同的市场环境和满足各类能源需求。 其主要收益方式包括电力现货/中长期市场交易、容量租赁、容量补偿和辅助服务市场。 容量租赁是当前绝大多数省份独立储能电站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受益于2020年以来快速推进的风光建设需要10%-20%的强制配储。 受成本端的影响,风光电站投资
2 天之前 · 独立共享储能逐渐崛起!2024年45项新能源配储政策盘点!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彻底面统计,2020至2023年间,全方位国各地出台了约有87项新能源配储政策,配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