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 · 《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规定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2023年3月21日 · 检验人员应当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进行检验。 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检验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7 判定规则
2017年11月8日 ·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信息终端设备用锂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 本次抽查了 80 批次产品,经检测,不合格 4 批次。
2023年7月25日 · 2023年第2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锂离子电池产品11批次,其中,生产领域8批次,流通领域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方位要求》、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锂离子电池产品的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过充电
2023年7月28日 · 2023年第2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锂离子电池产品11批次,其中,生产领域8批次,流通领域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方位要求》、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锂离子电池产品的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过充电
2024年湖南省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检验要求,抽样数量见表1。 表 1 抽样数量 执行标准 抽样数量 检验用
2023年8月21日 ·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10批次产品。 经检验,未未发现不合格。
2023年6月20日 ·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实施2023年花都区电动车锂电池监督抽查,计划抽查花都行政区域内线下销售者(流通领域电动车锂电池)。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广州市花都区市场
2023年4月14日 · 2022年第2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锂离子电池产品1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2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方位要求》、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锂离子电池产品的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挤压
2022年9月15日 ·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锂离子储能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2024-12-25 是